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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一说:征收和拆迁是一回事吗?看看这个,您就明白了2023/7/12 6:39:54

2023-7-12 06:39| 发布者: yulian11| 查看: 101| 评论: 0

摘要:   “拆迁”一词从字面上看,“拆”就是把土地上的建筑物、构成物等拆除,“迁”就是将土地上原有使用人迁移别处。而“征收”一词,是政府基于土地上的征收继而拆除土地上房屋的行为。那么征收和拆迁都有哪些区别呢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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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拆迁”一词从字面上看,“拆”就是把土地上的建筑物、构成物等拆除,“迁”就是将土地上原有使用人迁移别处。而“征收”一词,是政府基于土地上的征收继而拆除土地上房屋的行为。那么征收和拆迁都有哪些区别呢?怎样补偿呢?律问问总结如下:成都房屋被强拆怎么办https://www.zaimingchaiqian.com/news/24396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为被拆迁人提供房屋拆迁补偿、征地补偿、拆迁补偿、安置补偿、城中村改造、棚户区改造、农村房屋补偿、征收房屋补偿、房屋拆迁补偿、农村宅基地补偿等土地征收动迁律师全方位服务,是一家由专业的拆迁律师和专家组成的全国权威性拆迁律师事务所。400-801-9299!

  首先从土地性质说起,我国分为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。相对应对于拆迁来说也是分为两种,一种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,另一种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。

  而征地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,在法律上所进行的程序叫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,征收的是土地,目的是把集体土地的性质转成国有土地,只不过地上有青苗给青苗补偿,即生活中常说的征地;地上有房子给房子补偿,常叫为拆迁。

  而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所进行的程序叫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,其征收的是房子,同时国有土地使用权被收回,且并不需要改变土地性质。不同性质的房屋拆迁所进行相关报批审批手续,而且对于补偿参考的标准都是不同的。

  根据我国《土地管理法》第二条第四款规定:“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,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”。以及《物权法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: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,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、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”。从广义上来看,土地的征收不仅包括对土地所有权的征收,也包括对土地使用权的征收,前者表现为国家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,后者则表现为国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。

  “拆迁”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阶段的一个中国特色概念,是现实中人们关于政府拆除房屋、要求公民搬迁活动的一个概括。而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已经使用“征收”这一较为规范的法律概念,代替了具有中国特色的“拆迁”一词,实际上二者的含义基本上是相通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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